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2年,主要生产中、低压开关成套设备、断路器元件及其配件,中压户内隔离开关和SAPF有源滤波装置等电力电子与智能电器设备。欢迎具有供货能力且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说明
1.1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2招标方式: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1.3招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成、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管
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1.4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生产许可证、行业许可证、有关的鉴定材料(复印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人承诺函
(5) 投标报价表
(6) 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资格(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7) 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复印件)
(8) 其它文件和资料
1.5竞标人资格审查
竞标人资格由采购方通过资格预审方式予以确定,未经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将不得进入竞价环节。
二、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
三、评标原则及评选结果审批
评标工作由本公司组织的招标工作组独立进行,将遵照评标标准及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而不受任何其他方面的影响。
招标工作组将最终评标情况,中标建议名单及理由形成评标报告,按本公司审批流程和权限上报审批确定中标单位。
四、中标与合同签订
我公司将于公示中标结果后的三个工作日后向中标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或电邮通知,并将其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中标方需在我公司指定日期内持有效证件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
如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合同,我公司可从候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本须知最终解释权由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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